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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新疆国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以下标的信息仅供评估,具体以当天拍卖特别规定为准。
区域: | 其他地区 |
房屋用途: | 商业用房 |
竣工日期: | 2012年 |
总层数: | 16层 |
欠费承担: | 买受人自行承担 |
租赁情况: | 正在租赁 |
地址: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99号 |
房产类型: | 办公楼 |
房屋结构: | 钢混 |
楼层: | 7层 |
装修程度: | 精装 |
税费承担: | 买受人自行承担 |
房屋内占用状况: | 有租约 |
小区/楼盘名称: | 宏发国际营销总部-秦郡1栋7层办公5室 |
交通状况: | 便利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网络拍卖网址:http://xj.gpai.net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以下涉案标的物,标的物详情请点击(http://xj.gpai.net)或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3999990092。
1、本次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
2、现场同步拍地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拍卖厅。
3、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17年1月10日12:30-2017年1月13日12: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4、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17年1月13日12: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5、公拍网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17:00前。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支付。
保证金开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991903097210601
行号:308881029083
6、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及报名、网上交付保证金、网上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7、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拍卖特别规定》)
拍卖标的: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德冠拍卖、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1、案号(2015)水执非字第16号:新A-229B5丰田汉兰达车,有违章扣分和罚款。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20%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13.2万元。【保证金2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西部拍卖、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2、案号(2015) 新执字第2259号:新A-LS875丰田汉兰达越野车,有违章扣分和罚款。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15%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14.6575万元。【保证金2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天平拍卖、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3、案号(2016)新0103执1032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南侧米东新天地小区二期08号楼1单元06-07层01室住宅,建筑面积:173.25㎡,物业欠费。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15%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60.83416万元。【保证金5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德冠拍卖、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4、案号(2016)新0121执136号: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拉泊街道福利路社区3-24栋5层4单元501号住宅,建筑面积:73.79㎡。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20%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12.07208万元。【保证金2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5、案号(2016)新0109执919号: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西工村3队厂房及该厂房中的构建设备及材料,厂房的建筑面积依据测量报告,厂房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参考价:40.3209万元。【保证金4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博隆拍卖、新疆诚诚拍卖、新疆德冠拍卖有限公司
6、案号(2013)乌中执字12号:北京市宣武区红莲南路6号院8号楼2层0201室,建筑面积:674.06㎡;3层0301室,建筑面积:689.57㎡,原为住宿酒店已停业。参考价:4603.37万元。【保证金260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7、案号(2016)新01执恢15号:新疆鼎联投资有限公司和新疆鼎联热电热能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卡子湾的14套房屋(工业用房)。总建筑面积:5489.29㎡。参考价:239.4417万元。【保证金15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8、案号(2016)新0109执529号:乌鲁木齐米东区古牧地镇大破城村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上附着的所有房产均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拍卖参考价为评估值50%的财产价值。参考价:126.6251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中天拍卖、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9、案号(2015)天执字第1117号: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99
号宏发国际营销总部-秦郡1栋7层办公5室,建筑面积159.09㎡,租赁当中。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20%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131.85376万元。【保证金10万元】
新疆信成拍卖、新疆大公拍卖、新疆西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10、案号(2015)乌中执字第458号:ZJ30钻机6台,石油钻机井的主要配置设备包括:集装箱板房、柴油机、钻机、绞车、水罐配电房等。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下调15%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1504.5万元。【保证金80万元】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设定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主拍)新疆信成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56号(好家乡超市对面)
(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991-8861066、13999990092(祁先生)
13999971077(郑先生)
(协拍) 新疆德冠拍卖有限公司 0991-6674751 13999935751 薛女士
新疆宏祥吉拍卖有限公司 0991-2688179 13999408069 冯先生
新疆西部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991-4620318 13999925589 罗女士
新疆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0991-2336771 13669972319 杨先生
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0991-8851938 13999173859 李先生
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0991-4504788 13999243330 孙先生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991-2630886 13325612108 曾先生
新疆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0991-3660897 15899407734 许先生
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0991-2317088 13579816080 杨先生
新疆大公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991-5871411 18097667355 王先生
公告查询请登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urumqicourt.org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拍电话:0991-4668723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监督电话:0991-2818528
2016年12月26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且须在拍卖竞价前经委托方法院确认。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六、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七、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竞买人应当服从,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若拍卖成交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十三、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五、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687934、4682985。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以便原路及时退回保证金。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其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自愿承担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责任。一旦拍卖购得本项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同时无条件地接受拍卖标的一切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已知瑕疵、未知瑕疵),自愿承担因所有瑕疵(包括对拍卖标的的认知疏忽和误解)而产生的风险及后果。
六、买受人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如遇面积增减、用途改变、规划改变等情况,拍卖结果均不能改变,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因房地产登记、变更过户手续是否能够办妥而提出退款和赔偿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八、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九、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
十、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的瑕疵。拍卖人将标的情况予以明示的,对明示文件界定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一、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二、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格,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
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标的有保留价的,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三、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四、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 《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拍卖保证金应当交纳到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为方便保证金原路径退回,现只接受网银、电汇和转账支付到人民法院保证金专户,不接受现金支付。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经委托人、拍卖人确认后,于拍卖日后3日内将应退还的保证金转入原付款帐户。
十五、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后,接受该标的物。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100万元以上的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付清全款;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拍卖人须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司法委托拍卖标的的交付按司法程序办理。
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六、如出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规定须中止或终止拍卖的事项时,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服从,拍卖人将无息如数退回拍卖保证金,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拍卖成交后,如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七、拍卖标的中的独立动产,不随房产拍卖成交转移给买受人。
十八、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手续,拍卖标的涉及过户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九、如因特殊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款项(不计息),不得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二十、 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 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
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十一、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拍卖现场秩序,遵守网络拍卖规定,拍卖现场不得喧哗吵闹,不得阻挠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工作。
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二、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二十三、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须知;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务必遵守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投诉、举报。举报电话 :0991-2818528。
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
尊敬的用户:
如您通过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客户端参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除“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内已告知的风险外,拍卖公司将再重申以下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如下:
第一、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以拍卖会现场主持拍卖会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为主导,您的网上出价必须经拍卖师认可。如果您的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的竞买人出价相同,拍卖师有权确认您的网上出价,或确认拍卖会现场竞买人的出价。
第二、网上出价阶梯是由拍卖会现场的网络拍卖信息系统操作员根据拍卖师的主持风格、报价模式而生成,您的出价必须符合报价模式。
第三、您一旦在网上出价,即认同和接受:拍卖师的主持行为、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第四、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您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您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了《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同意并承诺遵守《竞买合同》、《拍卖须知》及《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如果本人违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本人对上述提示无异议并愿意遵守。
竞买人(网上竞买人) 签名或盖章
2016 年 12 月26日
竞买注意事项(特别规定)
一、竞买人凭有效身份及证件办理竞买手续,按不同标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7年1月12日17:00前交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以截止时间实时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网银、银行电汇、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的方式交纳。如委托他人竞买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料。
二、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阶段和现场同步拍卖相结合的形式,2017年1月10日12:30开始,为在线竞价阶段,获得参拍授权的用户可在此阶段线上出价。2017年1月13日12:30开始,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同步拍卖采用增价拍卖形式,即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若拍品在线拍卖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的最高出价作为起拍价),由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竞价幅度的价格无效,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
三、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须待拍卖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返还,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在同步拍卖竞价过程中所有的竞价行为均以拍卖师所认定的情形为准,拍卖师有权在拍卖过程中对网络竞买人的出价进行修正。参拍详细流程说明,您可前往公拍网页面了解。
四、本次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均已其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五、机动车辆拍卖成交后,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和产生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房产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对房产的建筑质量、品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拍卖的房地产均不包括室内可移动家俱、家电及其它设备。
七、房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委托方和法院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和该房屋欠缴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等设施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自理。
八、房地产标的买受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标的买受人须与拍卖登记的竞买人一致,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买受人。
九、法院委托的房地产标的,买受人须承担标的所欠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停车费等欠费。租赁合同需买受人自行变更主体或解除。
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勿借与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他人竞买的,代理人代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有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应视为买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的签名须与《竞买登记表》中登记人保持一致,如签名不一致,则本公司不予以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登记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的时间向人民法院支付价款和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于公示,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
十三、本公司对由非网站原因引起的使用户无法使用公拍网的服务而导致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仅供网络竞买人参考。
十四、自公告之日起至在线拍卖开始前,本特别规定可能会有修改与调整,将在公拍网网站明示,当您点击同意本规定即视作同意修改部分,特此告知。
十五、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仔细阅读《司法拍卖须知》、《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竞买注意事项》以及《评估报告》
十六、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支付账户等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991903097210601
开户银行行号:308881029083
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拍网的拍卖活动即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即:“在线竞价+同步拍卖”,或“在线拍+同步拍”。
拍卖会的“在线竞价”阶段开始至“同步拍卖”阶段开始,相隔72小时,期间,竞买人可以竞买每一个拍卖标的。竞买人在“在线竞价”阶段的出价转入“同步拍卖”阶段,按价高者得原则,凡出价最高者成为买受人。
在“同步拍卖”阶段,拍卖标的按序拍卖(以拍卖公司的拍卖目录为准),若没有竞买人出价则流标,此标的拍卖结束。若竞买人竞价等于大于保留价则成交,此标的拍卖结束。“同步拍卖”阶段的拍卖标的流标或成交,拍卖会结束。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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