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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双兴2019年10月26日—10月29日
房产拍卖会
美丽华酒店B座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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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公告
  • 拍卖规则
  • 特别规定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http://xj.gpai.net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以下标的物:

    1、本次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

        2、网络拍卖网址:http://xj.gpai.net

        3、现场同步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6楼

        4、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19年10月26日12:00—10月29日12:00

    5、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19年10月29日12:00起至拍卖会结束。

        6、公拍网线上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下午17:00前。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7、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8、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拍卖特别规定》)

    拍卖标的:

    案号(2008乌中民三破字第2号,乌鲁木齐市纺织品公司破产资产:

    标的1、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30号17栋1单元102室住宅,房产所有权证号:乌政房字(200)第0103275号,建于1990年,产证面积:117.13,实际建筑面积:49.94㎡,参考价:409033元。【保证金:8万元】。

    标的2、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30号16栋3单元201室住宅,房产所有权证号:乌政房字(200)第0100038号,该房产建于1990年,产证面积:64.53。实际建筑面积:51.06㎡,参考价:418206元,【保证金:8万元】。

    标的3、银质饰品一批(整体拍卖),包括银质首饰、水晶项链、镀金项链等,参考价:91072元,【保证金:1.5万元】。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拍卖机构: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0991-2811046  女士17709912189

    线下接待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6楼

    公告查询请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站:http://www.rmfysszc.gov.cn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0991-4687934   4682985

     

     2019925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且须在拍卖竞价前经委托方法院确认。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六、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七、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竞买人应当服从,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若拍卖成交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十三、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五、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687934、4682985。

    拍卖特别规定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网上竞买人须到拍卖人办公现场签署相关文件

    2.竞买人自行在《公拍网》或《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须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网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102517:00。竞买人也可选择到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B座6楼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及缴纳保证金。

    3.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同步拍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获得参拍授权的竞买人可以在线阶段竞价,在线竞价网址:xj.gpai.net。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拍卖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会在线拍的开始时间为2019102612:00,现场与网络同步拍时间为2019102912:00

    4.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的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竞买登记表》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牌。

    6.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7.如有合法的承租人应保证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在拍卖会前根据公告的内容提交有关文件、身份证明、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号牌进入拍卖现场。优先购买权人可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此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此时的价格如超过拍卖底价即为成交价,此价格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优先购买权人表示在此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拍卖师再征求其他竞买人是否加价竞买,其他竞买人不加价的,则优先购买权人成为买受人,如有2名及2名以上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人均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抽签方式确认最终买受人;如其他竞买人表示加价的,则再次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加价后的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按照此规则直至确定最终成交价和买受人。

    二、关于现状拍卖风险提示注意事项

    1.(1)房产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全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标的交付前所产生的物业费、暖气费等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处理;标的交付后产生的所有费用买受人承担。(2)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4)标的物如有其它隐性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标的内的装修、装饰、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拍卖范围内。(6)房屋内有家具,交割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成交后存在搬迁。

    2.本次拍卖的房产以现有权属部门填发的权属证记载的内容以及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本公司已提供与标的对应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供竞买人查阅,有关标的现状等详细情况,竞买人也可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自行了解,房地产的权属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以及抵押与否,均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册信息为准。本公司对房地产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3.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应价,即接受所竞买标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无论是司法部门委托还是社会委托的标的,由于缴税、补证等工作量大和难度高,房产过户、实物交接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较长)。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4.拍卖标的内户籍登记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注销、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5.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让等手续。如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6.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唯一指定拍卖单位,从未将该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我公司不承担因非我们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一)关于标的概况

    (2008乌中民三破字第2号,乌鲁木齐市纺织品公司破产资产:

    标的1、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30号17栋1单元102室住宅,房产所有权证号:乌政房字(200)第0103275号,建于1990年,产证面积:117.13,实际建筑面积:49.94㎡。

    标的2、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30号16栋3单元201室住宅,房产所有权证号:乌政房字(200)第0100038号,该房产建于1990年,产证面积:64.53。实际建筑面积:51.06㎡。

    标的3、银质饰品一批(整体拍卖),包括银质首饰、水晶项链、镀金项链等

    (二)特别提示(标的瑕疵)

    1.房屋面积与产证面积不符;该房产的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时所补交的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状况该标的公有住房面积包含于乌鲁木齐市纺织品公司公房产权证内,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因银质首饰存在氧化等客观原因,本次拍卖的所有饰品的成色及重量均以实物为准。故本次所拍卖的标的面积、质量、产证状况等均以实际现状为准

    3.竞买人竞得标的,并支付完全部价款后,委托人不承担实物的交付义务,对现有房屋使用人的清退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房屋不动产证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以实际办理产权证书时的面积为准,但房屋价款仍按成交价为准,不按实际面积调整;房屋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缴纳

    5.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办理完毕全部交款事项,即支付全部的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价款(法院指定账户)及拍卖佣金(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支行大西门支行行号:301881000042,开户名: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651100852018000329540)采用银行转账、POS机、网银等方式支付。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根据《最高院(2016)法释1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买受人全款付清后,需等待抵押人注销抵押权和法院解封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到拍卖房地产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

    4.本场拍卖会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和拍卖佣金。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承担拍卖文件约定缴纳的税金、各类欠费和费用,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0991-2818528。

    3.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925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宋女士(0991-2811046)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9-10-26 12:00:00
  • 同步拍开始:2019-10-29 12:00:00
  • 本场拍卖师:

    石永新
    拍卖师证号:040812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美丽华酒店B座6楼会议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9-10-25 17:00:00
    重要通知:
    CopyRight © 2010-201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1015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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