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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2新疆天纬2019年5月28日房产拍卖会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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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25日下午18201952818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308112单元401室房产,建筑面积76.5平方米,房产证号:乌房权证乌市沙依巴克区字第00430705

    起拍价:430224,,增价幅:1000(以及其整倍数)。

    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该标的有法院查封,有银行抵押,有欠费,被执行人在屋内居住,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经济适用房竞买人要求,拍卖成交后,交割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且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201958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且须在拍卖竞价前经委托方法院确认。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六、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七、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竞买人应当服从,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若拍卖成交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十三、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五、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687934、4682985。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胜多负少的(0991-2134356)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9-5-28 18:00:00
  • 同步拍开始:2019-5-28 18:00:00
  • 本场拍卖师:

    袁野
    拍卖师证号:2600573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5楼会议室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9-5-27 17:3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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