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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诚2017年10月29日—11月1日
资产拍卖会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拍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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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规定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以下涉案标的物,标的物详情请点击(http://xj.gpai.net)或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3325612108。(本公告均为北京时间)

    1、本次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

    2、网络拍卖网址:http://xj.gpai.net

    3、现场同步拍地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拍卖厅

    4、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17年10月29日16:30—11月1日16:30 。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5、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17年11月1日16:30 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6、公拍网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下午17:00  前。竞买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7、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及报名、网上交付保证金、网上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8、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 《拍卖特别规定》)

    拍卖单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三单元12层

    (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991-2630886  13325612108曾先生

    拍卖标的:

    1. 案号:(2012)乌中执字第310号,位于塔城市巴克图路氨基酸厂北侧在建的地上建筑物及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房产建筑面积:12483.73㎡,参考价:2342.9万元【保证金468万元】

    协拍:新疆乾坤拍卖有限公司    18999181766盛先生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查询请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监拍电话:0991-4687934 4682985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监督电话:0991–2818528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8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且须在拍卖竞价前经委托方法院确认。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六、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七、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竞买人应当服从,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若拍卖成交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十三、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五、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687934、4682985。

     

    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

    尊敬的用户:

     

    如您通过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客户端参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除“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内已告知的风险外,拍卖公司将再重申以下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如下:

        第一、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以拍卖会现场主持拍卖会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为主导,您的网上出价必须经拍卖师认可。如果您的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的竞买人出价相同,拍卖师有权确认您的网上出价,或确认拍卖会现场竞买人的出价。

        第二、网上出价阶梯是由拍卖会现场的网络拍卖信息系统操作员根据拍卖师的主持风格、报价模式而生成,您的出价必须符合报价模式。

        第三、您一旦在网上出价,即认同和接受:拍卖师的主持行为、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第四、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您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您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了《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同意并承诺遵守《竞买合同》、《拍卖须知》及《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如果本人违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本人对上述提示无异议并愿意遵守。 

     

     竞买人(网上竞买人)(签名或盖章)

                                                         2017年928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特别规定

     

    一、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已知的瑕疵和有关事项分别披露、提示及声明如下:

    1、本次拍卖所列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等摘自 XXX评估报告,供参考,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展样的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品牌等为准,对拍卖标的清单所涉名称等内容与实物若发生异议由委托人负责最终确定(即委托人享有最终解释权),但无论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敬请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现场仔细查勘、认真核对后再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存在的质量瑕疵、数量瑕疵及权利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以评估报告明细表所列标的为限(不含标的所在的房屋、房屋租赁权、及其他任何财产),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交接过程中,委托人与买受人不再对标的实物进行质量、数量、性能、品牌、规格型号等一一清查核对,以交接时实物现状为准,在标的所在地整体一次性移交。买受人必须按照与拍卖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及本场拍卖会评估报告明细表上记载的标的提货,严禁拆卸、提取、破坏、损毁评估报告明细表所列成交标的以外的任何财产;如超评估报告明细表范围提货,即视作买受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现场整体一次性移交起,成交标的实物的保管、防火、防盗、拆解、拆除、装卸、搬运、清理、运输、维修、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它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与标的相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提货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损坏原有房屋建筑、配套设施设备、场地、道路等,买受人由于提货造成上述财产等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恢复原状或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提货过程中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发生的一切财产毁损和人身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均由该标的的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3、本次拍卖的标的闲置、存放时间较长,保管、保养不善,评估报告明细表所列财产的数量可能存在短少现象,标的实物存在污损、锈蚀、损坏等情况,状况较差,均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均不能保证所拍卖标的的质量、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保证标的能正常使用,不提供与标的相关的任何证件、档案、说明、资料,也不能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买受人必须自行报请有权部门和聘请专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拍卖成交的标的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检测,自行补办相关手续资料,通过修理、调整或改造待达到相应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之后,方可使用、处置或销售,所需手续与费用全部由买受人办理和承担。买受人对其买受标的的使用和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违者,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委托人在确定标的的拍卖保留价时对实物状况和上述情况已作充分考虑,竞买人在竞拍报价时应予以充分的注意和考虑,一旦竞买,表明买受人对上述情况无任何异议。

    4.拍卖人均以标的现状(含实物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保证责任。

    二、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竞买人自行在《公拍网》或《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须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网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 日 17:00)。竞买人也可选择到乌市沙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1202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及缴纳保证金。

     3.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同步拍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获得参拍授权的竞买人可以在线阶段竞价,在线竞价网址:xj.gpai.net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拍卖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会在线拍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16:30,现场与网络同步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16:30。

    4.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的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十四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竞买登记表》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牌。

    6.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第1号标的:案号:(2012)乌中执字第310号,位于塔城市巴克图路氨基酸厂北侧在建的地上建筑物(包括:主车间、成品库、办公楼、锅炉房、宿舍、餐厅、值班室、玉米浸泡池基础及污水处理池基础)及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房产建筑面积:12483.73㎡。

    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在100万元以下的,买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款事项,标的物在100万元以上的,买受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款事项,即支付全部的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价款(法院指定账户)及拍卖佣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开户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00031 0104 0002 894)采用银行转账、POS机、网银等方式支付。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根据《最高院(2016)法释1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认真审看标的,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瑕疵情况,实地看样,并自行向当地安全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所有政策法规、管理规定,自行向标的所在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了解相关情况,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对拍卖标的清单所列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面积、数量、质量、品牌等已做认真核对,已完整行使了相关知情权,完全了解标的的情况,知晓全部瑕疵,认可并接受标的现状(含实物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自愿接受并承担因拍卖标的清单所列内容与实物现状可能存在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自愿遵守和履行本场拍卖会 “司法拍卖须知”、“特别规定”中所有条款,并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拍卖人以标的现状(含实物、数量、质量等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的保证责任。

    提货过程中须服从委托人和相关权利人的现场管理和监督,买受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的所有标的全部搬离原存放地并清运完毕,或与房屋的权利人自行达成其他协议。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明确表示不再履约,愿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货及施工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赔偿金,未拆除、未搬离的所有拍卖成交财产均作为买受人的遗弃物,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4. 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有权部门依法纳税、开取发票,并承担应缴的全部税费。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0991-2818528。

    3.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28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曾先生(0991-2630886)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7-10-29 16:30:00
  • 同步拍开始:2017-11-1 16:30:00
  • 本场拍卖师:

    徐淞炜
    拍卖师证号:2500214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7-10-31 17: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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