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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诚2017年3月25日—3月28日
房产、机动车拍卖会
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拍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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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以下涉案标的物,标的物详情请点击(http://xj.gpai.net)或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3325612108。(本公告均为北京时间)
    1、本次拍卖会采用“先72小时在线竞价,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方式,同时开通在线竞价和现场竞价。
    2、网络拍卖网址:http://xj.gpai.net
    3、现场同步拍地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拍卖厅
    4、网络预先在线竞价时间:2017年3月25日16:30—2017年3月28日16:3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网络现场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5、网络+现场同步拍卖时间:2017年3月28日16:3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6、公拍网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下午 17:00前。竞买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司法拍卖资金监管专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7、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及报名、网上交付保证金、网上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8、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 《拍卖特别规定》)
    拍卖单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三单元12层
    (线下接待)
    咨询电话:0991-2630886  13325612108曾先生
    拍卖标的:
    1.案号:(2016)新01执181号,新A-693A0马自达小型汽车一辆,登记时间:2010年09月26日。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的基础上下浮20%进行第二次拍卖,参考价9.15元【保证金2万元】
    2.案号:(2014)沙执字第935号,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2号1栋1层7单元102室住宅,建筑面积161.05㎡,有房产证。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的基础上下浮10%进行第二次拍卖,参考价:75.62万元【保证金15万元】
     3.案号:(2015)乌中执字第317号,位于乌鲁木齐市苏州西街263号1栋1层1-10 (建筑面积:152.95㎡)及1-11(建筑面积:177.35㎡)两套商铺,均有房产证。 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的基础上下浮5%进行第二次拍卖。整体参考价格225.5万元。【保证金45万元】
    4.案号:(2016)新0103执320号,位于红旗农场场区B新疆新光油脂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途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2156.24㎡;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0772.79㎡;地号:6-116-B-97;终止日期:2060年6月29日,双证齐全),参考价:321.71万元【保证金65万元】
    5.案号:(2016)新0102执恢229号,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河滩南路998号朗润天诚小区2栋11层2单元1104室住宅,有房产证,建筑面积:112.85㎡。本次拍卖是在原保留价基础上降价20%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参考价:71.31万元。【保证金15万元】
    注:企业办理竞买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查询请登录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urumqicourt.org/
    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监拍电话:0991-4668723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监督电话:0991–2818528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3日

    司法拍卖须知

    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须知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帐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保证金、成交价款和佣金由他人代为支付的,必须签署《代付款承诺书》。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且须在拍卖竞价前经委托方法院确认。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公示和提示,拍卖公告中声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和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未知瑕疵及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之一切现状。
    六、委托人可以出席拍卖会,但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七、委托人或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权中止或终止拍卖。竞买人应当服从,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
    若拍卖成交委托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通过竞买帐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买人应严肃认真地举牌竞价,妥善保管号牌,对该号牌的竞价行为承担责任。
    十、拍卖师依据72小时网络在线竞价的最高出价,确定同步拍卖的现场起拍价,并当场宣布竞价阶梯,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须按拍卖师宣布的规定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十一、网络直播、网络拍卖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如遇网络迟滞或断网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出价,相关技术部门应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拍卖师有权视情况宣布中止或继续拍卖。
        十二、竞买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以落槌或者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标的拍卖成交。竞买人随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
    十三、拍卖成交后, 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者,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四、委托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需对拍卖活动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的,须事先征得拍卖人同意并办理备案登记。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活动信息。
    十五、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约定的, 则从专项规则或约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拨打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91-4687934、4682985。

    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

     

    尊敬的竞买人:

    如您通过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客户端参与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除“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内已告知的风险外,拍卖公司将再重申以下可能出现的风险,具体如下:

    第一、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以拍卖会现场主持拍卖会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为主导,您的网上出价必须经拍卖师认可。如果您的网上出价与拍卖会现场的竞买人出价相同,拍卖师有权确认您的网上出价,或确认拍卖会现场竞买人的出价。

    第二、网上出价阶梯是由拍卖会现场的网络拍卖信息系统操作员根据拍卖师的主持风格、报价模式而生成,您的出价必须符合报价模式。

    第三、您一旦在网上出价,即认同和接受:拍卖师的主持行为、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第四、虽然网络拍卖具有便捷性、灵活性的特点,但是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您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您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了《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风险提示》,同意并承诺遵守《竞买合同》、《拍卖须知》及《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规则》,如果本人违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已付拍卖保证金转为违约金。

     本人对上述提示无异议并愿意遵守。 

     竞买人(网上竞买人)       (签名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特别规定(机动车)

    一、重要声明:

    1.本次拍卖的车辆购置使用时间较长、车况一般,且已过年检合格期、保险过期、不保证每辆车轮胎、备用胎及随车修理工具的完整及完好等。拍卖成交,按车辆现状和资料现状交接,车辆号牌号码须按规定予以变更;竞买人在报名参加拍卖前,须自行到车辆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核实车辆买卖、过户、质量等所涉的一切情况,一旦出价竞买,表明其对标的现状(含实物、证照、权利、权属、瑕疵和资料)已全部了解并完全认可,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委托人在确定标的的拍卖保留价时对实物状况和上述情况已作充分考虑,竞买人在竞拍报价时应予以充分的注意和考虑,一旦竞买,不得提出异议。

    2.拍卖人均以标的现状(含实物现状、权利现状和瑕疵)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任何介绍、评价等,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任何保证责任。

    二、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司法拍卖须知》、《拍卖特别规定》。

    2.竞买人自行在《公拍网》或《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须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网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7:00)。竞买人也可选择到乌市沙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1202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及缴纳保证金。

     3.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同步拍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获得参拍授权的竞买人可以在线阶段竞价,在线竞价网址:xj.gpai.net。 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拍卖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会在线拍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16:30,现场与网络同步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6:30。

    4.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的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十四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竞买登记表》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牌。

    6.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第1号标的:新A-693A0马自达小型汽车一辆,型号为:CX-7,颜色为灰色;该车为海关进口车辆,手续齐全;车架号为:JN7ER09L6A0214751;发动机号为:L510448104;排气量为2488ML/KW,登记日期为:2010年09月26日;该车的年检和保险已过期。

    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4月4日17:00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价款采用银行转账、POS机、网银等方式支付到专用账户。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根据《最高院2016年法释1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相关成交手续资料自行去办理车辆和现有车辆资料的交接,并至标的存放地自行提车。车辆在存放地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自行负责看管车辆;车辆涉及的修理、使用、质量、运输、安全、保险、年检、欠缴费用和滞纳金、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缺少需补办的车辆证件资料、过户双方需交纳的全部税费等所有责任、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还应及时按车辆保险的相关规定将原车主提供的车辆保险自行办理变更或重新办理,所涉全部费用(含需补缴的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成交车辆在拍卖成交前所涉的违章事宜,并支付相应罚款,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车辆移交前所涉违章罚款,不负责其他任何费用和违章扣分等手续。本次拍卖的部分车辆存在停驶时间较长、车况较差、年检保险已过期、钥匙遗失等各种状况,买受人应自行为车辆办理修理、检测、年检、保险、补配钥匙、补齐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买受人须按规定在车辆保险、年检生效后再行移动车辆,违者,责任自负。

    5.拍卖车辆的过户手续须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如遇无法过户等特殊状况,并经委托人确认,买受人按车辆交接时的状况将车辆和相关资料立即退回委托人,买受人所交的标的成交价款予以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费用、损失,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此,竞买人竞价时应予以充分注意,一旦竞买,表明其完全认可上述约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0991-2818528。

    3.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特别规定(房地产)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竞买人(包括现场竞买人、网上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规则》、《拍卖特别规定》。

    2.竞买人自行在《公拍网》或《乌鲁木齐晚报》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须网上报名,网上支付保证金(网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7:00)。竞买人也可选择到乌市沙区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1202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供有效证件及缴纳保证金。

     3.本次拍卖采用72小时在线竞价和同步拍相结合的拍卖方式,获得参拍授权的竞买人可以在线阶段竞价,在线竞价网址:xj.gpai.net。72小时在线竞价结束即进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阶段,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采取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如在线竞拍阶段有出价,则以在线拍当前最高价作为起拍价),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低于加价幅度的价格无效,现场与网络同步拍阶段,在线竞买人仍然可以出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是否敲下拍卖槌表示成交与否,不到底价不成交。本场拍卖会在线拍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25 日16:30,现场与网络同步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6:30。

    4.参与在线竞价阶段或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佣金后可转为拍卖款的一部分(除有说明外)。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的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二十四内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凭《竞买登记表》领回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票据“原路”退回不计息,交割时间执行银行操作规则)、退还竞拍号牌,不退号牌的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已收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500元/牌。

    6.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必须为同一人,若两者不一致的,以《竞买人登记表》的签字人为准,并视为该签字人对《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人的授权。

    7.如有合法的承租人应保证其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在拍卖会前根据公告的内容提交有关文件、身份证明、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号牌进入拍卖现场。优先购买权人可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此价位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此时的价格如超过拍卖底价即为成交价,此价格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优先购买权人表示在此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拍卖师再征求其他竞买人是否加价竞买,其他竞买人不加价的,则优先购买权人成为买受人,如有2名及2名以上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人均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以抽签方式确认最终买受人;如其他竞买人表示加价的,则再次征求优先购买权人是否在加价后的价位上行使优先购买权;按照此规则直至确定最终成交价和买受人。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房地产以现有房地产登记部门填发的和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以及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

    标的不包括房屋内现有可移动的家俱、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等)。本公司已提供与标的对应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供竞买人查阅,有关房地产现状等详细情况,竞买人也可通过房地产登记部门查阅、实地查看等方式自行了解,房地产的权属如土地使用面积、性质、用途和使用年限与房屋权利人、建筑面积、类型以及抵押与否,均以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册信息为准。本公司对房地产的权属和建筑质量、品质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充分注意已披露和拍卖人、委托人未知信息的风险控制与防范。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尽责勘察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在区域规划、建筑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建筑材料标准、房屋的沉降、渗漏、房屋配套设备的完好程度等)。买受人在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将承担所有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在办理手续时如遇面积增减,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多退少补的责任。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的,买受人应负责复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建筑面积和经济损失。

    2.标的存在显性的和隐性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应价,即接受所竞买标的现状(包括权属现状)和拍卖特别说明。无论是司法部门委托还是社会委托的标的,由于缴税、补证等工作量大和难度高,房产过户、实物交接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间较长)。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3.拍卖标的内户籍登记及工商注册登记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注销、迁移等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4.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让等手续。如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过户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5.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唯一指定拍卖单位,从未将该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本公司不承担因非我司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关于标的说明与特别提示

    (一)关于标的概况

    第2号标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2号1栋1层7单元102室,建筑面积:161.05㎡。

      1.按现状拍卖——有法院查封、有抵押。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原权利人为个人;房屋产别为私有房产;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6 层;房产证号: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1412665号;

    3.房屋状况:标的名称为:”沁园小区”, 由于当事人原因,未能入室查勘。对于其是否存在租赁或非法占用、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竞买人应当赴实地现场、向有关登记部门作充分了解,按现状拍卖。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办理物业进户等事宜。

    4.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 户籍情况:该标的内户籍登记情况不详,如有户籍,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6.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第3号标的:乌鲁木齐市苏州西街263号1栋1层1-10室建筑面积:152.95㎡,1-11室建筑面积:177.35㎡。

    1.按现状拍卖——有法院查封、有抵押。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原权利人为新疆路华汽车销售公司;房屋性质为存量房产;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楼;房屋用途为商铺;竣工日期为2004年;总层数为地下3层地上8层;房产证号:1-10室的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18862号,1-11室的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3317988号;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期限自2055年4月10日。

    3.房屋状况:根据现场勘查,拍卖标的所在区域目前为汽车展厅及办公室,对于其是否合法租赁或非法占用、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竞买人应当赴实地现场、向有关登记部门作充分了解,按现状拍卖。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办理物业进户等事宜。

    4.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第4号标的:位于红旗农场场区B新疆新光油脂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途房产(建筑面积:2156.24㎡)

    1.按现状拍卖——有法院查封、有抵押。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原权利人为单位;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用途为工业;总层数为1 层。

     3.房屋状况:标的名称为:位于红旗农场场区B新疆新光油脂有限公司名下工业用途房产。对于其是否存在租赁或非法占用、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竞买人应当赴实地现场、向有关登记部门作充分了解,按现状拍卖。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办理物业进户等事宜。

    4.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第5号标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河滩南路998号朗润天诚小区2栋11层2单元1104室,建筑面积:112.85平方米。

      1.按现状拍卖——有法院查封。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原权利人为个人;房屋性质为存量房产;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2 层;房产证号: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4316462号;

    3.房屋状况:标的名称为:”朗润天诚小区”, 由于当事人原因,未能入室查勘。对于其是否存在租赁或非法占用、是否存在其他权属争议的情况,竞买人应当赴实地现场、向有关登记部门作充分了解,按现状拍卖。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自行办理物业进户等事宜。

    4.税费、欠费: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房屋内如存在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 户籍情况:该标的内户籍登记情况不详,如有户籍,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户籍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6.对于上述情况,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拍卖物现状,并在拍卖后自行解决。敬请竞买人评估风险、谨慎竞拍

    (二)以上住宅房竞买人如为个人,应当承诺的事项:

    (1) 本人已经了解上述标的属于政府房产调控范围的限售住房,作为竞买人应当符合政府出台的“新政新规”,若本人不符合相关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一旦成为上述标的买受人,须严格执行市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的相关税费缴费规定。

    四、关于付款与过户

    1.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2.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  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  月  日17:00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除有特别说明外)。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价款(法院指定账户)及拍卖佣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南门国际城支行,开户名: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300031 0104 0002 894)采用银行转账、POS机、网银等方式支付。如逾期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次拍卖,根据《最高院(2016)法释1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同时买受人必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3.买受人全款付清后,需等待抵押人注销抵押权和法院解封后,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到拍卖房地产所属的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或登记手续。

    4.本场拍卖会以房地产现状进行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房地产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和拍卖佣金。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文件和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物业进户手续以及水、电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拍卖文件约定缴纳的税金、各类欠费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维修基金等),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拍卖会现场传导给网络竞买人(客户端)的图文和音视频信息以及拍卖师的拍卖会主持、成交价的确认。

    2.如您认为本公司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天山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拆举报,举报电话0991-2818528。

    3.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
曾先生(0991-2630886)
本场拍卖方式:+
  • 在线拍开始:2017-3-25 16:30:00
  • 同步拍开始:2017-3-28 16:30:00
  • 本场拍卖师:

    徐淞炜
    拍卖师证号:2500214
    拍卖会信息:
    佣金:执行司法
    加价方式:增价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98号友好大公馆E座三单元12层
    在线报名截止日期:2017-3-27 17:00:00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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